我叫江谣,今年刚上高一。
我妈给我取了这么一个小说女主角的名字,但我注定不会是主角,我家境一般,有个哥哥,父母四五十了,身高162,体重110,带着一副眼镜,脸上冒痘。就这样一个人,埋在人群中毫不起眼。而且还是一个搞笑女,笑死,从小到大根本没有爱情。
不过,至少我们成绩还不错,能列于前十左右。
出操时,我不经意的往后一瞥,一抹柔和的光映在一个男孩的脸上,一头偏栗色的头发让人想揉一揉,整个人温柔而又充满朝气。我的心脏瞬间漏了一拍,遇见他以前,我从来没信过什么怦然心动,一见钟情,可那一刻,我的脑子有点乱,脚步一停……
后来,他代表高一新生上台发言,我才知道,他的名字叫林煜欢。他的嗓音略显低沉,或许是感冒了,有些沙哑。
于是,出操时,食堂吃饭时,我都会难以自制地寻找他的身影,渐渐的,便成了下意识的行为。我觉得自己有点像猥琐的痴汉,但还是控制不住对他的爱意。可能是源于自己的内向自卑,便向往那炽热的熠熠发光的骄阳。我偶尔也会想,自己怕不是个傻x,人家都不认识你,你却喜欢上了人家,真是一个笑话,但我离不开阳光,便越陷越深,而那份情意则更加一发不可收拾。
我真觉得自己是疯了,我给自己的评价是:自私自利,胆小懦弱,狡猾懒惰,爱慕虚荣……人家都说找对象要三观合而且门当户对,而我和林煜欢,真是隔着几亿光年。他家住市中心,父母年轻有为,父亲开装修公司的,母亲曾去外国留学,回来后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珠宝店。他善良温和,而我性格暴躁,即使表面上看着还算好,其实心底里的想法十分肮脏。
我总是想着,其实很多我们觉得很恶心的人,究其原因还是因为这些人太愚笨了,不知道隐藏自己的恶,将善的一面展示给别人,而是明目张胆,干事不过脑子,做事直接将脑中的想法实现,做了恶事后又不知掩盖事实,这是真正的傻啊。
想着这些的我,想起了自己以前干的那些事,实在怪内疚的,有时会崩溃,觉着自己做了什么混蛋事啊,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,便偷偷将爱这种情感一点点藏进心底,这浓烈的爱意注定是见不得光的。
我爱他这件事,我一辈子也不会说出去,谁也不会知道。我觉得人们会对着莫名其妙产生的爱意嗤之以鼻,一眼便能爱上,未免这爱有些过于廉价了。是啊,我俩甚至没说过一句话,真是荒唐极了啊。荒唐的青春,我望着教室窗外大树缀满翠叶的枝条,思绪飞扬,一个人兵荒马乱……
能让我一直饱含一份善意的是哪天温柔日光下干净美好的林煜欢。一瞥惊鸿,一眼万年,我简直喜欢他到忘记自己是谁了,想把最好都一切都让他拥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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